“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杨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景洪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袁会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日前,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网站公开发布2起公职人员留置案。
自西双版纳州监委今年2月成立和监察法颁布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严格把握谈话、陪护、监控、调查以及使用监委各种文书等环节,有效运用谈话、讯问、询问、调取、查封、搜查、扣押、委托鉴定等多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截至目前,已对2名国家公职人员和6名相关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实现“1+1>2”的反腐效果,加强执纪与执法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衔接,提升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为确保各项调查措施依纪依法正确行使,全州各级监委严格执行监察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严格的报批程序和流程管控,保证各项措施使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州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成立专案组,科学分工,下设审查组、陪护组、程序监督组、案件审理组、后勤安全组5个工作组,专案组调配全州办案人员100多人,全州三县市监委均承担了留置工作任务,实现州县立体化办案,高效运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起并肩作战,一起讨论分析案情,商量案件突破的方法,在一场场分析讨论中,不仅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交流,而且坚持以案促学,做到了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是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的一次生动实践和实战锻炼。
“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调查终结,本委决定解除对你的留置措施。”6月22日,专案组工作人员向被立案调查对象当面宣读了解除留置决定书。杨锋移送审查起诉,被检察机关执行逮捕。这是该州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该案从留置到移送审查起诉共用了80多天时间。
同时,各级纪委、监委还加大实践探索创新力度,运用好监察法,提升依法反腐的能力。州纪委、监委根据国家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探索建立了监委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规范流程和文书管理使用制度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留置工作程序。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留置全程实际使用各类调查处置文书200余份。依纪依法依规办案,准确把握标准尺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进行。(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