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通报1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发布时间:2018-06-26 07:58:31   来源:迪庆州纪委

“县水务局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导致我县向州级报告相关情况进度延误,决定给予县水务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的处分。”近日,维西县纪委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根据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5月10日,县纪委向县水务局书面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县水务局于5月30日前,就前一阶段检查后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作出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县水务局直到6月13日才以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给予通报处分完全是自身工作整改落实不力造成的。”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明了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问题根源,县纪委驻县农科局纪检组召开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专题责任分析会,具体了解材料迟报的原因“5月10日至5月30日期间,我到州水务局汇报工作、带队组织河道巡察、到乡镇检查水利建设项目、到扶贫点慰问困难群众。因此,未能及时签批办理意见,也未将材料反馈给办公室。由于我主观上重视不够,造成了工作上的疏忽,受到纪委的通报,我深刻检讨,今后一定认真吸取教训。”分管领导当场向在座的全体同志做了诚恳的道歉。

“此次通报事件的发生,主要责任在分管领导,但办公室也有责任,抱着材料已送给分管领导就万事大吉的心理,缺少跟踪问询、相互提醒的意识,说白了,就是责任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是全县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如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必将受到严肃追责。”纪检组工作人员在会上说到。(魏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