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件处置工作,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的通知》和州纪委《关于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的督办函》要求,全面做好配合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
研究制定《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全县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责任追究组,负责“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和上报工作,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件内容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
6月8日以来,兰坪县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8批1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6批8件,共给予1个单位领导班子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处理;1人通报问责处理;3人诫勉(书面诫勉)问责处理。其余2批2件转办件,正在调查核实。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对转办件办理进度实行一日一督促、一日一上报,调查核实结果第一时间上报州纪委并及时对社会公开,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置,启动追责问责,全力配合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杨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