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开展“回头看”工作,宁蒗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建立机构明责任。成立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项责任追究组,加强对环保督察工作的跟踪问效及监督问责,围绕重点督办件、群众重复反映案件,对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查现场,发现问题35个,提出整改建议35条,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直查快办快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要求专办件应于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3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目前,共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转办举报件1件,按要求已限时办结。
严肃问责追责。从严问责,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特别是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将环保责任传导到基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徐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