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5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办理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问责、第一时间上报进展情况。
领导包案督办。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涉及县纪委、监委办理的事项。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主要领导亲自抓,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第一时间部署开展了调查核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深入一线包案,现场督办,有效确保了信访件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
认真整改落实。把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对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现实检验。明确标准要求,坚决做到“七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不放过、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做到边督边改边公开。截至目前,已完成4个问题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问责工作组,建立了环保督察信访问题线索办理的沟通协调、监督检查、通报曝光三项机制,规范了生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线索、督导检查、责任追究三类专门台账,强化了线索管理、重点督办、审核把关三项工作,严格做到了查办案件不逾期、情况统计不跨周、监督检查无盲点、通报曝光全覆盖。截至目前,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5件,处理8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问责2人、责任提醒谈话5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