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加强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查处整改 确保举报投诉问题无反弹

发布时间:2018-06-21 07:58:0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查办,强化追责,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据悉,2016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期间,共转交西双版纳州环境问题举报投诉件19件。其中,有两个问题为重复举报投诉,分别是“澜沧江、流沙河河道采砂噪声扰民”问题6件次,“红场河石场开采石头的噪音和粉尘扰民”问题3件次,归并起来共12件。经现场核实后,属实5件、部分属实2件、不属实5件。对转交西双版纳州的这12件举报投诉问题,已于2016年8月19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时限要求全部办理完结。在对12个举报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期间,全州共出动320余人次的执法人员,检查企业(单位)15家,对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5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共计89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履职不到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西双版纳州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组织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环保局有关人员,于2018年5月29日至31日,采取实地察看、查阅台账、访谈等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西双版纳州的12个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强化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出现反弹。州纪委、监委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追究组,明确职责,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州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综合协调、直查快办快处、加大督办力度和严肃问责追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每天报送制度,明确报送内容、报送时限、报送要求和报送责任。

经检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西双版纳州的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问题没有出现反弹。特别是当时群众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澜沧江、流沙河河道采砂噪声扰民”问题,在整改后,邀请西双版纳电视台《新闻赶摆场》、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等栏目进行了跟踪报道和回访,群众对党委、政府处理的情况普遍反映满意。同时,对转交西双版纳州的12个问题已建立了台账管理制度,完善“一册一档”台账资料,并整理汇编成册,以便后续跟踪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