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监督摆在第一位,作为基础性、日常性的重要工作,实现了“用纪律管全党”向“用法律管全体”的延伸覆盖。
强化教育说服力,念好“紧箍咒”。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领导干部培训日、“三会一课”、在线学习、党校课堂等平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专题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自觉履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编印《石林县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例选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斩断扶贫祸根 守护幸福之路》《绝不饶恕》《人生不能重来》和《小会计贪巨款》等警示教育影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起26人,形成强烈震慑。
强化预防免疫力,绷紧“高压线”。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管管理办法(试行)》,运用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对“八小时以外”作风问题的问责力度。县纪委先后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辖区娱乐场所、景区、酒店、饭馆等进行突击检查,查看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有无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等违规问题,做到常打常敲、警钟长鸣,使党员领导干部在强力监督面前“不能违”。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7个乡镇(街道)、69个县直单位(部门)组织开展明察暗访7次,发现“四风”问题16个,提出整改意见10条,问责处理7人,提醒谈话5人。
强化监督约束力,筑牢“防火墙”。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实践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让监督关口不断前移、尽量靠前。在日常监督中,依托已建成的115个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室,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小过即问、动则辄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在派驻监督中,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及时反映情况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纪检组长约谈等方式,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在巡察监督中,聚焦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排查、落实整改。1至5月,全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7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35人,占61.4%。
强化惩处震慑力,攥紧“铁拳头”。坚持挺纪在前,定期开展廉情分析,科学研判问题线索,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扶“歪树”、拔“烂树”,及时运用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处置方式,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拉回正轨。同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物资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件,结案20件,处分26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