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砚山县各派驻纪检组(工委)在了解掌握进驻单位主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对进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执行情况、事后监管“三节点”监督。截至目前,17个纪检组(工委)累计报告“三重一大”事项210余件(次)。
事前监督上下功夫。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求进驻单位进行书面或口头报告,了解掌握所报告事项具体情况,结合单位主业工作实际情况,梳理单位“三重一大”内容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界定的具体范围,除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外,着重对工程建设、精准扶贫、民生资金运作上下功夫,积极参与进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研究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方向。
事中监管上见成效。在“三重一大”的各项决定形成后,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关键环节多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如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的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采购程序、证件办理情况、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扶贫项目运行和资金支出等关键节点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并要求进驻单位实行定期刷新的方式,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工作开展进度进行公开,尤其是事中出现资金增减、设计更改、惠民政策变更的情况,要求进驻单位第一时间说明情况并多渠道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事后检查上回头看。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形式,调查了解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规范操作,是否有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制定追责问责负面清单,列出具体情形,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畅通信访渠道,使更多力量参与到监督管理中来,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王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