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诫勉谈话的单位及纪检部门,要正确对待谈话的目的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强化监督措施,做到直面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实实在在抓整改。”这是易门县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合格单位及负责监督的纪检部门诫勉谈话的场景。
日前,易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小街乡党委、政府,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防震减灾局等4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负责监督的小街乡纪委、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3家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会上,被约谈的4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查找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建章立制、廉洁自律、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一步整改措施作表态发言;负责监督的3家纪检部门负责人分别对下步工作表态发言。
“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不到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一定做到‘四亲自’‘五同步’,掌好舵,导好航,直面问题,抓好整改,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该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表态说。
“纪检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联系部门落实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易门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说。
据了解,易门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检查考核了7个乡镇(街道)和61个县直部门和省市驻易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单位22个、合格单位42个,基本合格单位4个,县委通报了考核结果,并明确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基本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普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