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领导干部出国境等关键环节,严明廉洁从政纪律,认真履行廉政意见回复关,对问题单位和干部采取“一票否决”,让廉洁勤政单位和干部“一路绿灯”。1至5月,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63人次。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检举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台账,按照监督监察对象,做好对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洁情况线索的梳理排查,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因主观、客观因素而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
严把廉政审查关。在收到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并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实时回复,对征求意见回复层层把关,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真实性。
严把责任追究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回复意见,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结论失实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赵秀美 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