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安排部署,临沧市委始终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防逃追逃工作。
设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追逃追赃办公室自201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防范在先、追防结合,坚持把问题作为导向,强化协作配合,创新组织制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完善了成员单位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形成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合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了解最新动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关键岗位人员多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无新增的网上追逃人员。
全面准确掌握外逃人员的情况,切实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底数清,才能掌握主动,抓出成效。市追逃追赃办公室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分析排查了我市外逃的国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律、政策、亲情的感召作用,进一步加大劝返力度,其中1名在逃15年的犯罪嫌疑人已成功劝返,其他在逃人员已按照一人一方案制定了相应的追逃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下一步,临沧市将紧紧抓住防逃根本,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追逃,一手抓防逃,全面排查出逃隐患,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不断扎紧防逃制度的“篱笆”。(赵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