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问责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单位和干部,让‘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混着日子、摆着样子’的‘堂上木偶’没有任何安身之地、容身之所。”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表示。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石林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聚焦“不作为”。县纪委牵头成立5个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集中督查等监督方式,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的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营商环境、旅游市场秩序等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采取“问题部门提、带着部门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方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着力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同组织、宣传、督查等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干部监督、绩效考核、舆论反映、领导批示等途径,及时发现和掌握“不作为”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领导干部“不作为”问题线索12件。
严肃执纪,惩治“不负责”。出台实施《关于在全县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责任倒查办法和工作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紧盯不落实的事、紧盯不负责的人,强查处、强问责、强警示。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等导致发生严重后果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干部2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在严肃问责的同时,采取召开通报会、下发通报文件,或在电视台、网站、公开栏等曝光的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纪律作风典型案例20起24人,形成有力震慑。
完善机制,破解“不担当”。在建立健全作风常态化制度上下功夫,出台实施治理“为官不为”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三项机制,大力整治“慵懒散浮虚空”等不良风气,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大力整治“乱议论、乱告状、乱上访”等不良现象,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务实苦干者撑腰,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促使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发展上,把精力放在干事上。建立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社会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全县各单位进行评议,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切实纠正“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