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你进行约谈,希望你引起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近日,华坪县某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单位干部在结对帮扶工作中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被县纪委约谈,这是该县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华坪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成为常态。
据悉,该县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一方面,该县主动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政治巡察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大数据库”。另一方面,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有针对性地明确运用方式、制定实施方案、拟定谈话提纲,不断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的精准度。
同时,认真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第一种形态”运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56人次,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断增强。
“用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看似是严管,实际上是对‘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厚爱和保护。”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