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面融合开创工作新局面。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聚焦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等重点,注重深度融合,把“1+1>2”的效果充分释放出来。面对纪检监察监督范围扩大、监督对象数量陡增、信访举报数量大幅上升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迎难而上,处置问题线索189个。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1407.1万元。
完善制度实现审查调查新规范。制定《玉溪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试行)》《玉溪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审查)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标准和工作流程,防止线索失控、问题失管和案源流失。出台《〈玉溪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区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加强谈话室管理,进一步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加强留置场所监督管理,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审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今年一季度,全市实现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事故”。
严格监督约束淬炼新“铁军”。严格按照《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暨转隶融合培训方案》,紧扣纪法衔接、纪法贯通等重点热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供“组合套餐”,尽快补齐能力短板。加强办案程序监督管理,对谈话函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环节所形成的审查调查文书以及重要调查措施的审批文书进行备案,严格谈话函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时限。(马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