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前,昭通市发出通知,细化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昭通以市管干部为主线,以“两污”治理为重点,以量化考核为抓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全面建设“山水昭通”“森林昭通”“清洁昭通”。
在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上,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权重。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中,其分值不低于8%;定量考核时,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分值不低于定量考核总分的13.6%。
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市管领导班子,实行一票否决;有“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市管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分值较低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格严肃追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虞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