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监委挂牌成立后,根据中央、省、州纪委监委要求,努力探索纪法融合衔接机制,有力提升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6件10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3人。
层层传导压力。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总负责,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分管领导,5个纪检监察室主任具体负责抓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问题线索研判会,对执纪办案人员提出“有案必查是尽职、不会办案不称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要求,提高了执纪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使办案人员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坚持依纪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做到宽严相济,确保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稳中有升。
聚焦扶贫领域。对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线索,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对反映个人的问题线索,该约谈的进行约谈,使其主动说清问题;该调查核实的及时成立初核组开展调查核实,对违纪违法的一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结合当前最大政治任务需要,主动聚焦脱贫攻坚一线,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量转向脱贫攻坚领域,常态化开展常规检查、突击检查,进行“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监督检查,突出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进行突破。
严肃执纪调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认真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不收敛、不收手,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工作作风“懒散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的,严肃问责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