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按照“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认真开展敦促涉嫌违纪违法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相关工作。
明确时限方式,敦促主动交代问题。规定2018年6月7日前,主动向州、县(市)纪委、监委如实交代本人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并作出深刻检查的,将依纪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如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依纪依法给予减轻或免除处分。
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知晓率。在“兰坪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文刊发州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嫌违纪违法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的通告》。从5月7日起,连续7天在兰坪电视台《兰坪新闻》栏目后播报《通告》,不断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晓率,违纪违法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实名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高压震慑。5月7日至今,兰坪县纪委监委先后通报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震慑效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指出,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伪造证据、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窝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