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好组织领导、线索管控、函询约谈、纪律审查、机制创新五个方面的工作,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步伐不停。
突出组织领导,夯实“两个责任”。县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研究县纪委、监委有关案件汇报,对纪律审查做出具体批示和安排。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县委的支持协调,确保良好的纪律审查环境。今年以来,县委批转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15件,初核11件。
突出线索管控,加强线索排查。充分发挥“信、访、电、网、端”举报平台作用,完善信访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各种渠道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登记、归口负责、集中管理,定期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分析筛查,严格按照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90件,初核86件,函询3件,暂存1件。
突出函询约谈,咬耳红脸扯袖。针对扶贫领域干部纪律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5轮次,对8名干部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针对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共开展提醒谈话896人次,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突出工作重点,严惩“蝇式腐败”。围绕脱贫攻坚,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围绕保障民利,严肃查处强农惠农资金收缴发放中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围绕服务群众,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突出机制创新,提升审查实效。根据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将全县30个乡镇(街道)重新划分为10个执纪审查协作片区,县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室对30个乡镇(街道)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行总承包,并联系指导24个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确保了纪律审查效率和质量。(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