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加大警示震慑力度 1至4月立案26件处分21人

发布时间:2018-05-25 08:08: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审查当作业务中的业务、主责中的主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4月,共立案26件,结案12件,处分21人。

畅通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通过专项巡察、监督检查、交叉检查、集中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等举报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今年1至4月共处置问题线索67件。

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精准用实“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迅速处置、及时纠正,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7件处理35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人,占68.5%,第二种形态处理7人,占20%,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占11.4%。

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突出重点问题,分类筛选典型案例,确保每个重点问题都有典型案例通报。今年以来,针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廉洁纪律、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侵害群众利益以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3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人次。(高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