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规范基地建设 提高教育效果

发布时间:2018-05-24 07:50:09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日前,德宏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规范基地建设、提高教育效果。

意见指出,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加强纪律教育的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坚持资源共享统筹推进、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的工作原则,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

意见要求,要规范建设,原则上没有建警示教育基地的县市不再新建,已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要不定期改版升级,县市单位单独建立的警示教育基地应当尽量整合;要严格审核,审核清理各级各类教育基地,正面宣传内容中不能出现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要发挥作用,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看”“听”“感”等多种方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震慑力;要丰富载体,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载体,结合在线学习、网络测试等方式,搭建廉政教育综合平台;要融入家风教育,以警示教育基地、纪律教育基地、家风传承地、廉政文化示范点为依托,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纪律教育中,建设廉洁文化。

意见强调,要把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总体部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要加强协调协作,加大警示教育资源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网上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开设警示教育栏目,建立警示教育资源共享库。

据悉,截止目前,德宏州已建成4警示教育基地、5个廉政教育基地、2个家庭家教家风传承地和 168个廉政文化示范点。(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