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发展,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拓展投资空间,扎实推进“放管服”,坚决释放改革红利。
政务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部建成,市级39个部门,500项事项,全市205个部门、2121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集约效应”初步显现。启动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工作,10个部门(窗口)75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试点工作稳步推进,4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试点全面启动,4235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网”。
清单管理日趋完善。将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由2013年的676项精简为目前的116项,精简率达80%。该市作为推进全省市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试点,于2015年率先完成了政府部门5842项权力事项,对应责任事项46372项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2016年8月编制出台了涉及22个政府部门100项行政许可项目的172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成为全省2016年出台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5个州市之一;出台了涉及36个部门351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出台了行政事业收费保山实施目录、政府性基金项目保山实施清单。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稳步增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36个部门中已有28个部门实际开展了100余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探索分类分级监管,选取市安监局探索了“分类分级监管”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结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联合监管手段,逐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投资空间大力拓展。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不断精简,外商投资项目95%以上的实行备案管理,境外投资项目98%以上的取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其他社会事业和旅游项目(部分)核准改为备案管理。项目核准前置条件不断压缩,对涉及十多个部门的二十多项核准前置精简为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投资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储备、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等全部做到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审批和核准类投资项目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4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张凯峰 王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