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1至4月回复25件

发布时间:2018-05-21 07:26:39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贡山县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严明廉洁从政纪律,认真履行廉政意见回复关,对问题单位和干部采取“一票否决”,让优秀单位和干部“一路绿灯”。1至4月,全县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5件(次)。

严把线索排查关。建立健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监督举报平台,有效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台账,按照监督对象,重点是做好对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洁情况线索的梳理排查,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因主观、客观因素而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

严把廉政审查关。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或单位、个人评先评优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信访室、党风室、案审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联合会审,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正在接受处分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时回复,对征求意见回复实行领导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真实性。

严把责任追究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回复意见,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结论失实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因个人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