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今年1至4月,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件,处理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结合实际,开展干部教育。整合教学资源,创新培训途径,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乡村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党规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各级党组织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委(党组)充分利用身边的事和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法纪和警示教育,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筑牢防线。
强化督查,层层压实责任。对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不定期对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信访举报情况、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等进行实地抽查,定期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对工作不实、查处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严肃问责,通过加强督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公开“三务”,阳光尽责履责。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压实乡镇纪委责任,提高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引导基层纪检干部精准定位新角色、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确保主业主责认识到位、决策部署领会到位、监督执纪执行到位;确保乡镇自办案件纪律审查关,让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地可遁,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盯紧重点,监督好“微权力”。从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对干部权力进行梳理,建立基层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使基层干部的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扶贫领域、涉农资金等腐败问题,对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的严肃查处,抓紧抓好基层“微腐败”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保持高压,从严快查快办。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监督作用,深入基层查找问题线索,广泛挖掘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办事推诿、吃拿卡要、失职渎职、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雁过拔毛等问题坚决“零容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受理、快查快结,防止久拖不决、压案不查等现象,严格把关、从严处置,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等问题。(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