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执纪执法相互贯通的体制机制优势,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今年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件,结案16件,处分17人。
畅通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通过专项巡察、监督检查、交叉检查、集中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等举报体系,并在“施甸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上链接12388举报网址,拓宽举报渠道。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今年1至4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9件。
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在用好用足“第二、第三种形态”,精准用实“第四种形态”的基础上,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勤用“第一种形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严格审查调查,坚决惩治腐败。在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范执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等工作流程。坚持努力减存量遏增量,监督执纪不松劲、惩治腐败不手软,对违纪行为,依据党纪党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潘继梅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