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坪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教育、震慑了一批党员干部,为全县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实践“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把握好运用好“四种形态”尺度上下功夫,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在第一种形态面前就及时止步,避免滑向第二种、第三种乃至第四种形态。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出台完善了《兰坪县纪委监委关于规范谈话安全工作意见》《兰坪县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规定》《兰坪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确保了纪律审查工作安全。
拓宽线索来源,消除工作盲点。主动出击,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职能,强化巡察利剑作用,细查深挖,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通过开展县委第三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9个,其中问题线索15个。强化结果运用,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执纪审查。将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影响全县脱贫攻坚、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截至目前,兰坪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9件,立案14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8人,双重处分2人,问责3个党组织和4名领导干部。(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