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本乡镇、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12月底前向县委和县纪委、监委专题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这是墨江县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片段。
今年以来,墨江县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构建起上下贯通、层层压紧的责任清单体系,倒逼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抓早抓小、抓常抓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墨江县认真梳理、细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一级一清单、一人一清单,明确责任到单位、到岗、到人。
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乡(镇)、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32份,各乡(镇)、各部门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80份,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每项主体责任的履行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的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对标对表、认真履职,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县纪委、监委列出督查时间表,通过随机调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纪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提醒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审定备案制度,对照清单逐条督促落实,对责任推进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计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平时考核档案。
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正对标对表责任清单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许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