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今年以来,洱源县围绕脱贫攻坚和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两项重点工作开辟主战场,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查办惩处、制度约束”为着力点,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坚决打好整治基层“微腐败”攻坚战。
抓宣传教育,筑思想防线。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扭转个别农村基层干部“小贪不算贪”的错误认识,使基层党员干部知“底线”,从根子上压缩腐败生存空间;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师资队伍,对乡村干部开展党纪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讲授农村“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三公开”等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统一规范乡村工作运行机制,清晰划定“红线”;加强警示教育,实名通报曝光县内查处的“微腐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题教育6次、综合业务培训3期,警示教育2批次,累计受训人数达600多人。
频监督检查,布监控网络。洱源县纪委、监委成立6个检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和洱海流域6个乡镇“七大行动”进行轮流交叉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和“七大行动”每周一轮次交替进行。检查紧盯工程项目招投标材料真伪、资金账目、办理程序、惠民政策措施兑现情况、人员责任“五要素”展开,通过听、查、看、问、访,严查实督,掌握准确数据,摸清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要求各镇乡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各自辖区开展监督检查,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必要时配合县纪委、监委检查组联合联动。通过层层过滤筛查和密集式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内编织起全方位监控网络,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截止目前,共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12轮72组次、“七大行动”监督检查8轮90组次,处置问题140多个。
严查办惩处,造高压态势。在整治“微腐败”行动中,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深挖细查,快查快处,以零容忍态度把渗透和潜伏在基层和民生领域的腐败“病毒”一个个清除掉,让惩腐利剑明亮高悬。近两年,共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件72件,处分133人。典型案件的查处给予了腐败分子强大震慑,在全县形成了整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制度约束,断贪腐念头。加强与检察、公安、信访、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梳理研判巡视巡察结果,广泛征集线索来源,对“微腐败”形成围堵之势,让心存侥幸者彻底断了念头。坚持思想引导和制度约束同向发力,推行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开列权责清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出台《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以及10项配套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微权力”,深化标本兼治。(刘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