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怒江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传达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全面回顾了宪法的发展历程,高度概括了宪法的显著特征,要求更加注重发挥宪法重要作用,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全面加快依法治州步伐。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怒江作为全国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之一,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去年以来,怒江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报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监督执纪取得成效,另一方面说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再接再厉,驰而不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措施,认真开展州委部署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会议要求,一是要擦亮利剑的锋芒,正确认识监察法出台以后,我们的机构性质及存在的意义,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在查办案件上,绝对不能松、不能软,发挥好威慑力;二是要涤清监督死角,正确认识政治机关的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早抓小,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履行好监督责任,维护好政治生态;三是挺起铮铮铁骨,做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打铁必须自身硬”,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会上,3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主题学习交流发言,其他与会同志分别就学习内容发表了自己的所思所悟,学习氛围浓烈,效果明显。(杨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