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麒麟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和规范廉政审查程序,围绕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涉及廉政审查的事项,坚持做好“廉政体检”。
严格规范“体检”程序。规范审查流程,采取归口管理、分级审核、统一回复的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审查联审机制,通过层层签字审核、把关监督,确保“廉政体检”工作准确、规范。对需要开展廉政审查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纪委组织部填写意见表,分别征求信访室、党风室、纪检室、案管室等意见建议,部门负责人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再由区纪委组织部给出综合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后给出回复意见。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在进行联审后,由区纪委组织部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后再进行回复。
全面明确“体检”内容。对需要审查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审查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核实情况,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情况,是否有因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追究责任等情况。
精准回复“体检”结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廉政体检”结束后,及时、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对无相关问题反映的人员,按程序给予意见回复;对涉及被问责、立案、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的审查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回复提拔、评先等结论性意见,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对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廉政审查工作取得实效。1至4月,对拟提拔及职务调整人员共开展廉政审查176人次,审核党政干部因私因公出国(境)48人次,审核评优评先单位206个次、个人343人次,取消2个单位和1人评先评优资格。(田耘 罗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