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建立完善六项工作机制 切实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5-12 08:10:09   来源:玉溪市纪委

通海县纪委、监委强化“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积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厘清职责,压实责任。制定《通海县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发现排查、问题线索移送、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能职责和监督执纪的重点,实行每月汇总和约谈提醒等制度,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见实效。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印制《关于敦促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通告》宣传画1600余份,并张贴到各村组,营造了全社会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氛围。 

实行领导分片包案,加强督导指导。强化县纪委、监委领导分片包案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三委”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统筹安排、整合资源,交叉检(审)查、划片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扫黑除恶违规违纪问题执纪审查力度。

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全面推进。督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建立党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基层站所力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快速处置力度。

强化联合联动,协调共商。制定下发《关于认真梳理排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及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相关委室、各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办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排查,主动加强与联系单位会商,重点加强与政法机关、有执法权的市场监管、林业、土地、住建等部门会商,切实排查掌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等纪检监察对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做到应收尽收、快查快处。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及时组建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部分村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村组宣传动员不及时、涉及面不广等问题,县纪委督查组当场指出,并责令及时整改。(胡苏铭  戴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