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

发布时间:2018-05-11 07:42:06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2起违反作风纪律、不作为的典型问题,这是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着力整治影响德宏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推动德宏各项事业发展。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从织密监督网、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着力,优化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电话举报、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渠道,构建纵向覆盖州县乡村组五级、横向覆盖州县(市)二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一纵三横”检举举报平台网络,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监督全覆盖。

截至目前,州和5个县(市)12388电话举报平台已完成提升改造;12388网络举报平台在州、县(市)纪检监察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现链接;20个州级派驻机构、71个县级派驻机构和56个乡镇纪委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实现全登记,方便群众查询和举报,及时收集群众对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89件(次),同比增长18.7%。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收到反映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的信访举报件实行立项专办、优先办理,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严肃进行处理。同时,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引发舆情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