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1至4月处置36人次

发布时间:2018-05-11 08:00:1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纪为尺,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4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人次,占比72.2%;“第二种形态”8人次,占比22.2%;“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5.6%。

坚持压实责任,深化监督。坚持以上率下,通过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开展约谈、述责述廉、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常态化的“红脸出汗”,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区纪委、监委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的监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紧盯“关键少数”,利用互联网、微信、QQ等平台,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及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违纪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打好“预防针”。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

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原则和要义贯彻应用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中,坚持依规依纪监督,对被审查对象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等情况作出区别对待,确保错责相当、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同时,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教育管住大多数”的转变。1至4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件,处分8人。(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