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4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2人次

发布时间:2018-05-10 07:50:12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摆在首要位置,念好责、早、纪、严“四字诀”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1至4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2人次。

念好“责”字诀。深入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严格落实《石林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和《石林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让责任具体化、条目化,为具体落实“四种形态”提供有力抓手和“行动指南”,确保管党治党责任真正落实到位。1至4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提醒谈话333人次。

念好“早”字诀。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用好全县115个廉政谈话室,全面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提醒教育,把“红灯”亮在“越轨”前。1至4月,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人次,占55%。

念好“纪”字诀。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在实现党纪管住“好党员”到“阶下囚”空白地带的同时,管住“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间的广阔领域,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防止好人变坏人。1至4月,实践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38%。

念好“严”字诀。果断稳妥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着力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倒逼前三种形态的有效落实。1至4月,实践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7%。(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