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勐海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快查快处制度、专项排查等措施,构建立体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建立联动机制,多方紧密协作。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前谋划、提前部署,与法院、检察机关、公安局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紧密协作,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周密部署安排。结合工作职责职能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分析研究我县实际情况,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明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类问题”,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要落实“五个机制”,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际成效;要增强责任担当,以严细实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快查快处制度。积极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推出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形式多样的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领域加大查访力度,将举报电话、网址、邮箱、通信地址粘贴至村组一级,利用宣传展板向群众广泛宣传举报投诉方式,实地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对实名举报的及时核查、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查处,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实现立体“围剿”。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和信访室逐一对近年已经办结和正在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已结案件进行排查。联合政法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分别全面梳理排查法院立案庭和刑庭的案件;检察院收到的控告举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中的涉黑涉恶问题;涉黑涉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人员情况;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信息。及时收集政法机关掌握的相关信息,了解近年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组织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了解去年以来县、乡、村换届工作中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黑涉恶的相关情况。规范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程序,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定期分析研判。(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