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渠道,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强化办案力度,进一步提升反腐震慑力,达到“1+1>2”的效果。1至4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7件次,同比上升68.18%。
依法监督,消除空白。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受理党员的问题线索,又受理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有机统一。呈贡区监委成立后,及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既调查职务违法也调查职务犯罪,全面填补了改革前行使公权力存在的真空地带和查处职务违法存在的空白。1至4月处置的37件问题线索中,涉及区属部委办局13件次,涉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4件次,涉及党员非监察对象11件次,涉及既是党员又是监察对象9件次。
拓宽渠道,深挖线索。定期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要求公检法机关、审计机关等各成员单位提高问题线索的报送频率和精准度,不断施压,呈现反腐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和举报;发挥监督检查的“探头”作用,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问题等工作,开展经常性、长效性专项纪律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采取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邮政信箱、谈话了解、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打开发现问题线索的思路和途径。1至4月处置的37件次问题线索中,信访举报14件次,监督检查中发现13件次,公检法等机关移送或通报2件次,审计发现1件次,巡察中发现6件次,审查调查发现1件次。
严格处置,强化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实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机制,对线索处置进行精准分流,紧紧围绕“六项纪律”,盯牢关键事关键人关键岗位,按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流转问题线索,每一个步骤都要求做细做深做实,达到立案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绝不允许“一谈了之”或“一函了之”。此外,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体现组织的关心与爱护,区纪委、监委信访、案管等部门全程跟踪督促办理,通过电话提醒、发函提示等方式加强横向监督力度,力促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1至4月处置的37件次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21件次,初步核实17件次,立案19件20人,结案7件,处分8人。(朱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