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如何实现对基层“微权力”监督检查全覆盖?如何有效推进脱贫攻坚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落地落细……近期,文山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法和路径,在各地试行推广基层巡访制度,用刚性制度助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只有将巡访工作做到村里,深入到群众家门口,才能巡得准,才能访得真。”该州州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强调,乡(镇)纪委要认真落实巡访制度,组织人员定期进村入户,收集基层一线群众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纪律作风的意见建议,了解政策落实、项目建设、村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梳理研判,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组织力量严查快处,抓实抓牢基层监督职责,精准发力,维护群众利益。
该州马关县出台的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巡访的范围是各乡(镇、场)辖区群众。巡访的人员为乡(镇、场)纪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巡访的监督对象是乡(镇、场)干部、村(社区、生产队)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党员。巡访的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损公肥私;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农村移风易俗有关规定;违反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共六条24项。规定乡(镇、场)纪委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巡访不少于15户、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每月巡访不少于10户。
广南县明确采取定期巡访与不定期巡访两种类型,落实落细基层巡访工作,要求乡(镇)纪委每月通过定期巡访对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巡访全覆盖,每年对辖区内村(居)民小组巡访全覆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小组巡访全覆盖,每年对辖区内农户领取民生资金情况巡访全覆盖。同时要求结合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资金进行不定期专项巡访。巡访主要内容包括驻村工作队和村(居)“三委”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补贴、补助、救济等各类民生资金的落实到户、到人情况,村(居)务公开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基层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脱贫攻坚举报箱管理台账和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这八个方面的内容。
巡访工作主要采取专项巡访、个别走访、入户调查、召开群众会和党员会等方式进行,明确责任追究,将巡访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规定,由乡(镇)纪委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和巡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党委对巡访工作领导不力的,乡(镇)纪委巡访工作滞后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被巡访人员拒绝巡访或者故意向巡访人员提供虚假情况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巡访监督对象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或者干扰巡访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为让群众有效监督“微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该州在各地推行了村(居)务公开报备和建立乡(镇、街道)纪委资金监督台帐,推动村(居)务阳光公开和精准扶贫,巡访制度的试行,让基层纪委监督执纪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