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集体约谈20名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人

发布时间:2018-05-08 08:00:49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约谈20名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时限,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

在集体约谈会上,市纪委、监委负责人约谈了古城区、玉龙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泸沽湖管委会、市林业局等单位的20名责任人。

“我市个别县区、市直部门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迟缓、单打独斗,在环境安全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执法尺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个别环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困难找理由,对排污企业讲情面、搞变通,腰不硬、气不足,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致使一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在约谈会上,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丽江市整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约谈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主动作为,主动认领、全盘接收,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认真对标对表,动真碰硬,查清问题症结,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查清一件、整改一件、反馈一件,确保在时间要求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履职担当,尽责而为,形成合力;要汲取教训,对照反思,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要强化监管责任,各级环保主责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执法,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抓总职责,通过环保督查常态化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处理整改存量问题,杜绝防止形成新的环保问题。要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纪律保障。要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以及整改进度迟缓、阻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认真查实,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要实行整改工作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问责整改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