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监委组建后,对6类监察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监督对象从4.7万人增加到18.4万人,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充分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昆明市纪委、监委着力健全监督体系、丰富监督举措、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注重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监督实效得到有效提升。
强化监督职能。昆明市纪委、监委下设7个纪检监察监督室和7个纪检监察审查室。纪检监察监督室主要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一次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部门,监督部门专注于日常监督,从管理体制、力量配备上确保把监督职责做实。同时,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各监督室和审查室、信访室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突出日常的监管和问题研判,统筹使用监督力量。
开发监督“利器”。开发建设“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依托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网,具备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过程跟踪督办等功能,能够较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重安排轻落实、重结果轻过程、重考核轻监管、数据汇总不及时、问题研判不精准等问题。该系统的“报警”提醒功能,能够自动监测所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三级信息提醒推送。开发“作风问题即时拍”手机客户端,搭建便利、快捷、直接的“指尖上的全民监督”网络平台,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鼓励“人人都成监督员”,使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营造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该客户端自去年9月25日上线运行以来,已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124件。
整合监督力量。通过完善国家监察与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基层延伸,使国家监察与巡视巡察、派驻监督三个“全覆盖”共同发力,形成监督新格局。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28个纪检组,覆盖93家市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自派驻以来,各派驻纪检组不断“激活”监督力量,找准派驻监督的“魂”和“关键点”,监督的“探头”“前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市纪委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组设计了“廉政档案计算机数据库”,把监督对象基本信息与问题线索、案件查办情况融合在一起。该数据库可查询干部的基本信息、以前反映该干部的问题线索、所在岗位的廉洁风险点、目前反映问题线索的查办结果,使排查问题线索更加精准,过程更为保密,还可以生成各种报表,监督效率大大提高。
找准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围绕脱贫攻坚方面,干部作风整治、投资服务环境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组织开展了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成立了三个机动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不定期开展机动检查,盯紧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以及党政正职监督管理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市纪委“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规定的情况,严格婚丧喜庆办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规矩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稳增长、滇池治理、生态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扫黑除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企收费、放管服、项目审批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尽责、不担当、不落实等“庸懒散”突出问题,以及其他有关纪律作风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尽责。
用好监督“尺子”。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执纪的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职的依据是宪法、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昆明市纪委、监委在履职过程中,注重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发挥双重职责的互补作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