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彝良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1至4月,共对1009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并作出意见回复。
规范程序,联合会审。规范审查流程,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执纪监督审查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确保廉政回复意见准确。
实事求是,真实回复。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紧盯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的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面问题,真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凡未经审核或经审核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有效发挥廉政审查工作对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等情况的把关作用。
强化纪律,严肃追责。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廉政审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增强干部审查工作责任意识。(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