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抓实“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05-07 07:56: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个性化考核反馈意见清单,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找准症结,切实整改……”日前,德宏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州农业局、不合格的州政府办、州民政局3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这是德宏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抓实“两个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德宏州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这个“牛鼻子”,不断改进考核措施、调整细化考核内容、标准,什么问题突出就检查考核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群众关注就检查考核什么问题,坚持州委书记、州长、州委常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检查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把检查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挂钩,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评先评优资格,并受到诫勉谈话的责任追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诫勉谈话备案书》。

同时,抓实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的整改,按照制定一个整改落实方案、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一至二个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上报一个整改落实专题报告、接受一次复查验收“七个一”要求,确保整改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

对于检查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地区、单位、部门是否需要整改?优秀、合格的或多或少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德宏州“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针对每一个检查考核单位制定“个性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存在主要问题的反馈意见清单》,并作为下一年检查考核该单位的重要内容,实现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地区、部门、单位同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整改,抓实“两个责任”落实。(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