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屏边县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及时下发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严明纪律、廉洁过节。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通过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切实增强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营造了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勤俭节约的节日氛围。
压实责任从严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规定和廉政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发挥“驻”的优势,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多渠道进行廉政宣传,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机关办公地及商场超市、土特产店、餐厅餐馆、娱乐场所、酒店、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违反各项纪律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县纪委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在适时组织各类检查组,对联系部门、下属站所、内设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让群众广泛参与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中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并抓好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