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今年1至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47人

发布时间:2018-05-07 07:57:28   来源:昭通市纪委

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把“廉洁脉”,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今年1至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人次,第二种形态10人次,第三种形态16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

推进纪律教育,压实主体责任。出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分解,明确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党纪党规要求自己,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正人先正己,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会议、网络、宣讲及纪律审查过程中的谈话教育等形式对“四种形态”的概念、内容、要求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和传导压力,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

坚持抓早抓小,避免养痈遗患。以“六大纪律”作为对标党员干部的标尺,对在工作纪律等六个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打好预防,实施谈话函询、教育提醒、警示诫勉,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敲警钟,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过错。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干部。

规范线索管理,严格线索处置。建立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机制,规范线索管理,对日常来自各个渠道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到案管室,由案管室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分流督办,便于集中掌握问题线索及审查情况。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

坚持严管厚爱,旨在治病救人。以耐心的思想教育,帮助干部认识违纪的原因和危害,指出改正的方向,注重对党员干部的开导和教育。为最大限度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坚持抓早抓小抓日常,防微杜渐,健全廉政约谈工作机制,增强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防范,把牢思想关,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纪律边缘排徊的干部,及时提醒,及时拍打,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对违纪问题审查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把标准和尺度,对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违纪问题抓紧审查快结、对涉嫌违法快速移送司法机关。(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