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在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把追责问责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做到有责必究,究责必严,有效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打开监督“探照灯”。县纪委牵头成立5个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集中督查等监督方式,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营商环境、旅游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采取“问题部门提、带着部门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方式,聚焦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紧盯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用好问责“杀手锏”。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强查处、强问责、强警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对出了“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双问责”,使有责必担逐渐成为共识,失责必究逐步成为常态。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为官不为”12起1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同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0起24人,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织密扎紧“制度笼”。在建立健全作风常态化制度上下功夫,出台实施《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责任倒查办法和工作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整治时间及范围,细化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多种表现,并都纳入问责范畴。建立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社会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全县各单位进行评议,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老问题,坚决杜绝“脸好看”易,“事好办”难等新问题。(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