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一季度审查调查30件37人

发布时间:2018-05-05 08:17:1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找准职责定位,推进纪法融合,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64件,立案审查调查30件、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抓人岗适配,促职能融合。结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转隶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州纪委、监委从人岗相宜、人尽其才出发,坚持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抓好转隶工作。将州检察院转隶干部与原纪委干部混编安排岗位,转隶干部100%安排在监督执纪部门,其中2人分别担任监委委员、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和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其他转隶干部分别调整充实到案件监督管理室、案审室、纪检监察监督室和纪检监察审查室,实现人力资源效益最大化。

抓精准培训,促业务融合。为增强纪检干部的履职本领,州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采取辅导授课、案例解析和交流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案件线索处置方法及流程、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分类及收集、职务犯罪调查文书制作、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及运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等,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集中“充电”。通过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帮助纪委干部、转隶干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和反贪反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促进纪法衔接,业务素质提升,实现干部在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融合发展。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当好“护林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或约谈函询。对函询了结线索,及时向被函询人反馈,既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又体现对干部的信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季度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5.6%,同比增长337.5%;第二种形态21人次,占33.3%,同比增长50%;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9.5%,同比下降64.7%;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1.6%,同比下降80%。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比例由去年同期的50%上升至88.9%,“四种形态”结构更加优化,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蔡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