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大姚县采取定期研究、定期排查、有奖举报、线索统一管理、严考核重奖惩五项措施,促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
定期研究。建立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会商制度,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会商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定期排查。健全涉黑线索滚动摸排机制,由公安机关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摸清全县涉黑涉恶线索。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摸排线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有奖举报。进一步扩大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的深度、广度和渠道。年初,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向社会广泛公布,并增加微信举报。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形式,提高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线索统一管理。建立线索统一管理机制,打破以往各自为阵,故步自封的状况,各部门、各乡镇对梳理发现的黑恶线索,第一时间报送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开展核实打击。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纪委、监委建立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得到依法打击处理,并对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深挖细究,特别是充当涉黑涉恶的“保护伞”问题,从严从重查处。
严考核重奖惩。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县2018年度综合目标任务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领导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乡镇、县级部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制等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其限期整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据悉,大姚县公安局已成功打掉了以白某为首的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个,5人被刑事拘留,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正如火如荼推进。(华莉 耿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