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持续推进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发布时间:2018-05-04 10:00:11   来源:曲靖市纪委

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下发以来,会泽县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三个双”为抓手,推动文件精神在县、乡、村各级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

实行“双报告”。明确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向单位(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相关派驻纪检组报告,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告事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报告制度实行以来,县纪委共对进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的206名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按要求进行了审核备案。

实施“双告知”。通过电视、报刊以及网站、QQ、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面宣传《通知》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向广大党员干部告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前来报备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发放《会泽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告知书》,强调“十严禁”等纪律要求,与报告人一对一签订告知书,敦促报告人在详细了解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要求基础上自觉承诺,严格执行禁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有关规定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做在前,做到位。

开展“双核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干管权限对报备人员实际操办情况与报备情况进行核查。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担负起监督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负责联系地区党员干部报告的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存在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徐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