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转发《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农村移风易俗。
楚雄州纪委、监委要求各县市纪委、监委要迅速将该通知转发至村一级,对抓好贯彻落实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习俗和民族传统节日、集镇日等,采用民族歌舞、戏剧、小品、民间谚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陈规陋习,树立良好新风。
通知对农村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范围、标准、随礼上限、申报备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硬性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和遵照执行。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引导,在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督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对农村操办婚丧事宜的邀请范围、人数、每桌费用、菜品及数量、礼金礼品、办理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和村民自治主体作用,做好农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劝阻、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等工作,确保把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推动形成节俭戒奢、廉洁文明新风尚。
各县市、乡镇纪委要结合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季度督查、半年检查、巡察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通知落地落实,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同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址,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及时通报,切实狠刹不良风气。(徐燕梅 姚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