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5人

发布时间:2018-05-01 09:10:0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天对你进行约谈,希望你引起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的管理……”日前,西双版纳州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单位干部出现违纪行为被纪委约谈,这是该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着眼于抓早抓小,治于初萌,救于初始,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在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尤其是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等方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做到提前警示,及时警告,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5人。

该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发现机制。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督查、执纪审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数据库”。同时,把运用好后三种形态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保障。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减少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发生。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以严惩极少数贪腐分子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在推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积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