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研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碧溪、黑龙溪河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业面源污染、河道日常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要进一步提高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切实加以解决。”4月27日,大理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带队到清碧溪、黑龙溪开展河长制巡查工作时强调。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大理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州纪委、监委找准职能定位,主动服务大局,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不定期对所负责河道开展河长制巡查工作,督促下级河长履职尽责。
此次巡查根据河长制近期工作重点和所负责河道保护治理的实际需要来开展,主要对清碧溪、黑龙溪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工作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道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管理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在清碧溪、黑龙溪入湖口,巡查组着重检查了入湖水质情况、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情况;在清碧溪和黑龙溪中、上游部分,巡查组着重检查了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带队领导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等方式,对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确保巡河不流于形式。
巡查要求,要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好各级河长职责。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河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要科学统筹、提前谋划,先行一步做好河道两岸景观绿化规划和施工;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和处理;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通力协作,避免推诿扯皮,共同研究解决好实际问题。(马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