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强化监督检查 严明双节纪律

发布时间:2018-04-28 08:10:13   来源:红河州纪委

4月26日,红河州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州委的决策要求,履行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职能职责,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直接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基层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特别是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机关办公地及商场超市、土特产店、餐厅餐馆、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与信访、督查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开设“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抓住重点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继续加强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重点问题的整治,严防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重点监督查处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公款旅游,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及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等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促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重点整治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五一”、端午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五一”、端午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严从紧要求,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州纪委、州监委将组成节日监督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市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纪委、监委也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洪杰)